09-05-2018 亲兄弟明算账,是否法律权益是否合法拥有应该是寻求法律所给予的答案及解释
听说了有些人对继承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是很愤怒很弄不明白。我本人的亲身体会,原因在于司法部门的法务工作人员可能高估了我们这些不是学法律的人对于他们就法律事务的专业解释的理解能力。
从2015年起,我是整天怒气冲天到处找我的钱在哪,海外华裔社区就到处传言说我根本是想要讹诈美国政府机关,要不是我当年确实有继承经历,还真有可能造成美国政府机关对我采取行动。其中关键就在于我不是学法律的,我的继承故事从未更改,就是关键线索统统没有。法律界不知情的人士听不懂我的故事,被我烦到不行,我听来听去法律界人士的回复都是敌意重重。·好在两者之间的法律调查人员只听线索是什么,那我可是提供了一堆也从没变过,而他们的专长就是他们自己找关键线索及法律依据,所以我熬过来了。
比如说吧,我就一直说我是在帮我申请绿卡的律师那里开的电话会议,司法界的人士一听就已经把耳朵给关了。我给换成:我是由这个律师通知,在这几天去了这家律师楼,地址电话是什么,并在这个律师的全程陪同下参与了这几个继承相关会议。。。,法律界的人士就开始问。。。
再比如,我一直说我是在6月30日继承了信托,7月1日又办理了信托,法律界人士就问信托的名称及登记记录是什么,还态度明确就是没这个信息就什么查询都不现实也不可能,我一听这根本就是在问我的银行存款账户信息,我就赶紧解释我很相信我的信托律师,我就只想知道生活费用给付在哪,法律界人士的耳朵就又给关上了。因为我既然说我有办理了信托,他们其实是在问这一份新的信托,也就是我继承以后自己办理的这一份信托的登记记录是什么,虽然我也还是相信我的信托律师,但我已经知道如何恰当表达我只是查询生活费用给付情形的目的而不是想要假借查询实施讹诈。
我听说上海有些人去了法院要告我,法院就给个单子就不再予以理睬,说是给气到不行。我就一直在美国说整个事件就感觉中国好像根本就没有法律。现在回头看,我本人认为可能是他们看不懂那个单子是什么意思。法院从来不是什么“有理没钱莫进门”,但也不是只要乐意就可以告东告西的,举个例子,就像一个东北的单纯务农人员,在没有从上海购买任何家电产品的情况下,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上法院控告上海某家用电器商店的商业运作是否规范,这个东北的单纯务农人员是可以因为自己是中国公民而走进中国的法院,但中国法院不会受理而是会给一个单子说明拒绝承办其投诉的理由,这其实是根据中国的法律予以拒绝的。
就我的继承而言,是依据中国法律,英国法律及美国法律,上海的方家亲戚没有可能上法庭告我。这就是因为根据法律,按照我爷爷方智仁的遗嘱,他们不是我所继承的香港这个信托的受益人,所以在既不是由他们的钱设立的信托,他们也不是信托设立人方智仁所指定的信托受益人的情况下,他们就没有任何法律资格上中国法庭英国法庭美国法庭就我的信托继承而控告我。我爷爷方智仁的信托委托书是给我的私人信件,我有法律权力不予公开,但这并不会妨碍中国司法部门就上海的方家亲戚是否也是该信托受益人的法律调查,我在此博客也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调查线索。我听说方家亲戚也已经听到中国司法机关调查后的解释,可能就是听不懂,所以很愤怒。
至于这个香港的信托其实是于家的什么人的说法是谬传。我听说的是上海有个于家也在香港办理过信托,但设立人,设立金额,目前的信托规模,及信托受益人等等,都和我爷爷方智仁替我所设立的信托完全不同,根本不是一个信托,2004年的五亿美金是由我所继承的由方智仁1948年所设立的那个信托给付,这个2004年五亿美金也远远超越了传言中的于家在香港所设立的信托在2004年及目前(2018年)的全部资金规模。
以上这些是有关方家亲眷是否也是信托受益人的。还有一些华裔社区的疑问就是究竟这家那家公司是谁拥有?这也是应该寻求法律答案和解释的,但这和方家亲眷一点关系都没有。方家亲眷和我继承之间需要法律解释的是究竟他们自己是否是受益人,属于信托法和继承法所涵盖内容。
至于这家那家美国公司在法律上究竟是归谁拥有,也就是说这家那家美国公司是否是我的另一个信托作为法人机构在美国所投资的企业公司,这是由英国法国美国的公司法投资法所涵盖的内容,全部应该是由这些公司的法务部们和该信托法人机构的法务部门所处理,这和谁应该是该信托的受益人完全无关。这是为什么我在弄清我所继承的是该信托而不是该信托在美国所投资的这家那家公司后我就对这家那家公司的法律所有权困扰完全不再发声的原因,这一切都是该信托作为法人机构的公司投资业务经营,我是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在方家亲眷根本就不是该信托的受益人也不是该信托的设立人的情况下,方家亲眷(包括中国政府)都和这些美国公司的法律所有权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2018年9月5日。
It is a well known doubt if I have money or if I have inherited anything on June 30th of 2004. To myself, as a beneficiary person, the question was what I have inherited. This blog is the diary that recorded this entire discovering journey. Please send me an email at somebodyinma@gmail.com if you think content information is incor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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