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 Fang's quote

生活实用点滴

My Column Articles (我的专栏系列文章)

My Proud Achievements

1989年的学运相关的

Intellectual Income --- To Succeed is Never Easy

Sunday, December 30, 2018

12-30-2018 我的亲朋送礼计划 (11) ---- 《什么是信托,信托和所投资企业的关系》

什么是信托,可以用一个很多人都有的体验来解释:房屋产权

什么是“当时就给了”
如果你家老人付钱买了一套房子,找律师协助登记在你名下,等你长大后使用 --》“房子当时就给了”
家里老人提领了银行存款,找律师协助信托在你的名下,等你长大后领取--》“钱当时就给了。”
在李姓律师的协助下,我爷爷1948年就把5百万大洋信托的“女掌”名下,等“女掌”出生后领取,所以,“钱当时就给了女掌。”

什么是”记录更改无效”
你一旦买房子,就会有付款买房的记录,你必须凭此记录才可以去房屋管理局将所买房子登记在你自己名下。如果房屋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过户记录的情况下,就擅自将该房屋产权更新登记在别人名下,就叫做”记录更改无效”。

我爷爷办理信托,就会有付款给李姓律师办理该信托的记录。我听说的:李姓律师已凭此记录在香港信托登记处登记了该信托。1964-1965年,或者是1967年,在没有任何由我爷爷方智仁所授权的证据的情况下,有香港信托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未经授权就擅自将该信托更新登记在某于姓人士名下,所以该更新记录在当时就已经被香港的信托登记处注明为”记录更改无效”。但这却造成了上海的于姓人士为香港的李家信托的法定所有权而困扰不已多年。

什么是“信托和信托所投资企业的关系”:
如果你爷爷是付钱买房的人,你爷爷找律师协助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你名下,你就是房屋产权的登记屋主。买房子需要做房屋质量验证,确保房屋价格没有诈欺,房屋管理局也有该房屋质量验证记录保存,如果你想卖房子,或对房屋质量有怀疑,可以查验此纪录。但如果你弟弟对你爷爷是否把房子给了你一个人有怀疑,你弟弟就只需要查验屋主登记的政府记录,而不需查验房屋质量验证的记录。

我爷爷找律师协助,付款给律师把5百万大洋信托在我名下,等我长大后提取。律师在信托登记处将该5百万大洋的信托注册登记了,同时也将该5百万大洋投资的资料也同时提交了(也就是提供了用该5百万大洋设立了一个李家信托公司进行投资的资料)。我爷爷其他子女如对我是否是该5百万大洋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有怀疑,就只需查验我是否是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但无需查验当初的5百万大洋是如何投资的具体信息,也就是说,只要他们不是该信托的受益人,就根本就不需要查验1948年的5百万大洋究竟投资到哪里去了的资料,也不需要查验5百万大洋所投资的李家信托这家公司的具体投资经营情况。

和中国政府就我继承财产的矛盾
就像屋主可以住在房子里,房客缴纳房租可以住在房子里,但如既不是屋主或屋主的客人,又非房客或房客的客人,哪里有可能就是一定要住在这个屋子里?信托所投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公司里拿工资,信托受益人作为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提领到利润分红,但你们既不是企业的工作人员,又不是信托的受益人,你们凭什么就是一定要我的信托所投资的企业付钱给你们?

我对中国政府在美国及欧洲到处和企业联络,要求企业按方家其他人要求支付钱财的矛盾就在此。他们根本就不是信托的受益人,凭什么跑到企业要求企业给钱,企业没有钱给的:在企业交纳公司税之前,企业就只有企业公款没有任何私人钱财,在缴纳公司税之后,就只有投资人投资机构的利润分红的钱了,而他们既然不是信托的受益人就不是信托所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信托所投资的企业究竟能有什么钱必须给他们?就像房屋质量验证人员哪里会知道是谁才是买房子的那一个,信托所投资的企业那里会清楚谁才应该是该信托的受益人?

如果经过核查,确定某信托确实是我爷爷给我一个人的钱,为什么因为其他人也想要钱我就必须给钱?为什么只要他们是方家血缘后人,就可以由中国政府协助进行公然抢劫?如果我的信托所投资的企业的钱都已经到了不给就自己上门动手强拿的地步,这还不是公然抢劫啊?

还有,在国内国外,银行的企业存款私人存款都是有法律上的合法的存款户名的,银行职员哪里有可能可以自由地将私人存款公司存款的类别,随意更改为捐款类别就把银行存款的合法存款户名通过“认为应该是捐款吧”就给换成另一个存款户名了?这在美国全部都是洗钱刑事犯罪。这在中国是不是也是洗钱刑事犯罪?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