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2018 和父系母系的血缘关系矛盾----什么是我理解的亲戚关系?
我一直说,我2004年继承以后愿意给我父亲的弟妹们一份礼物,是因为他们把我当亲戚。那为什么其他人就不是亲戚?
我在上海念大学五年,当时既无电话也无电邮,如果我想探访亲戚混个晚饭,根本就没有可能事先问一句我父亲在上海的两个妹妹是否有空接待我,而是在下午时分,算好晚餐时间可以到达就直接跳上汽车上门蹭饭去。我父亲上海的两个妹妹都是基本上从未替我特意购买过食材,但我父亲的小妹妹家里就特别明显,从不藏好吃的。不知他们背后有没有龇牙咧嘴的,但是如果有我喜欢吃的蛏子等等,都是在桌上一起吃,我常常还是吃的最多的。所以我说他们是把我当亲戚。听我父亲谈起他小时候的经历,我相信我爷爷的弟妹也是如此把我父亲当亲戚的。
我不清楚现在他们是否也是愤怒的一家。如果如此,我不能理解的就是,为什么他们就是不问法律,坚持认为我是窝藏了家里的钱?我爷爷当年没给我父亲一分钱,我父亲从未抱怨过他们这些弟妹根本就是闷了家里的钱,而他们作为我父亲弟妹,也从未认为他们有愧于我父亲,也就是认为是我爷爷自己的意愿没打算给我父亲什么财产,和他们能有什么关系。怎么现在我继承了我爷爷给我的钱,就成了我闷了家里的钱偷了他们的东西?
我爷爷替我设立的信托,1948年设立时的规模一共就只有一千五百百万美金,我2004年继承后愿意送给他们的礼物规模是每家八千万美金(五亿人民币)。作为亲戚,我给他们的礼物是很丰厚的,态度也很好,没有一点对不起他们的。现在可能因为都已经各自有家了,据说闹得很凶,我也就是随缘了。
我听说的一些愤怒还有更让我难以理解的,就是所谓的对等关系。比如,当年我是可以上他们家和他们父母(夫妻)一起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的,现在他们就必须和我夫妻小孩一张饭桌上吃饭,否则就是不行。为什么?这些人是想和我这个亲戚一起进餐,还是想要有机会可以操我男人生个孩子出来?
还有,我听说的要求还有更离谱的。在我母亲的大姐领养她自己的小孩以前,也就是说,只是在我十一,十二岁之前,如果我在他们家里玩的开心了,我是可以睡在我母亲的大姐夫妻家里的一张备用小床上的,现在他们领养的小孩作为他们自己的小孩,就是必须要可以随时睡在我夫妻家里的同一套房子的某一张床上,否则就是不行。为什么?我母亲的大姐一家在他们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以后,如果我们去做客,他们家是好东西不上桌好东西藏起来早就已经是天经地义,就只是在表达这是他们自己的家而我们只是几个做客的她的穷妹妹的小孩这么一个立场而已。我是一点没在乎过他们家的立场表达。我现在已经也表达了我自己的立场,早就已经不欠他们家的了,从我十一二岁开始,就只认为他们家是个亲戚而已。我母亲”去世”以后,他们家对我母亲2006年的“去世”,一副“总算是少了个讨饭的,可以省点开销”的态度让我也早已不再当他们一家是亲戚了。
从1988年失去工作,中间做做会计临时工,直到“2006年去世”,我母亲都一直是由我父亲中国科学院的高额退休金养着的。他们一家对我母亲的接济,也就是因为这些都已经是经年的矛盾,在我母亲“去世”后,都由我父亲用他替我母亲存下的生活费用还清了。我父亲比我母亲年长了十岁,身体也一直不是很好,从我母亲失去正式工作的1988年,我父亲就开始省吃俭用,替我母亲存下了她如果需要自己一个人生活的未来生活保障。我父亲2006年时就是用这笔钱还清的。我是1990年开始工作的,我弟弟是1988年开始工作的。
----2018年11月15日。